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008-1013-0018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管大队拘押所饭堂食品原材料供货配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项目类别
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01
粮油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供应商可单独投每个分包,也可以同时投五个分包。
2.各包组的成交供应商各占该包组约50%的供货份额。
02
肉类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3
蔬果类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4
调味品及 其他干货类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5
早餐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1)本项目分5个包,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内容进行响应。
(2)供应商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
(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2包、03包、04包、05包。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非联合体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具有从事本项目包组产品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包供应商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参加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背两面复印)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体育馆三层G303、G304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8636683
附件
发布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