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企业信息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企业信息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GZLB-2022-11-0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52954.67元
最高限价(如有):752954.67元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遵消复[2022]47号(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批复)
采购需求:
1、数量:1批(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提供青菜类、鱼类、鲜肉类、粮油类、干货类、调料调味品类、水果类、牛奶制品等。
3、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752954.67元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或者是投标供应商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和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
(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 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 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 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2 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2022 年 12 月 2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利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8栋11楼1107)。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贵州利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8栋11楼1107)。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利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8栋11楼1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企业信息
地 址:贵州省新蒲新区新中村
联 系 方 式 :牟平平/18209836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利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8栋1107号
联 系 方 式:刘昕灿/1827566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昕灿
电 话:1827566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