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项目名称: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物业管理分公司2021年管理食堂食用油、大米、调味品框架采购。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编号:YFDL-XD-HW-2020108。
5.概算金额:213.8731万元。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采购服务部门: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经营部。
9.项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届时期满,采购方仍未聘请新的合作方时,应继续为采购方服务,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增加的费用按中标价,据实结算。
二、采购范围
序号
采购物资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文件费(元)
保证金(万元)
1
食用油、大米、调味品
梅州城区(含市局食堂、城区局食堂、先达公司食堂)、梅县(梅县局食堂,梅县局各供电所)、丰顺(丰顺局食堂,丰顺局各供电所)食堂食用油、大米、调味品采购项目
213.8731
200
不收取
注:1、采购物资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2、预计量/概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发给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类别。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 未被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0 年11月18 日至 2020 年11月20 日进行购买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1) 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开户名称: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开户银行:农行广东梅州公园支行,银行帐号:44193501040002051,附注信息:购买(标的名称)采购文件费);
2) 将【汇款回执、报名承诺书】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xdwy.mz@foxmail.com邮箱,
工作人员收查后,按报价人提供获取采购文件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备注:1、采购文件资料请在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进行办理购买;
2、报价人未按要求报名,导致未能报名成功或后期退款的问题,自行承担失误。
4.2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提供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文件以打印的书面版本定稿为准。
4.3项目保证金(如有)
(1)项目保证金收取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开户名称: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开户银行:农行广东梅州公园支行,银行帐号:44193501040002051,附注信息:(标的名称)项目保证金);保证金缴交后将付款回单扫描发送至xdwy.mz@foxmail.com邮箱。
(2)收取形式:仅限于电汇(转账)。
(3)汇款信息中备注清楚所投项目信息。
(4)保证金必须单个项目单独支付,不能与其他项目合并支付。
(5)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在评标时作否决响应报价资格处理。
(6)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0个工作日完成退还(按汇款账户退还)。
(7)经查实报价人存在串标、围标、陪标、行贿等弄虚作假的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不退还项目保证金。
(8)保证金截止缴交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逾期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以采购人签收邮寄的文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物业管理分公司。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物业管理分公司。
业务咨询:邹工,联系电话:0753-229299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七、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联系人:邹工
2. 采购项目电话:0753-2292993
3.采购服务部门联系人:刘工
4. 采购服务部门联系电话:0753-2292225
八、异议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监审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钟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20
1.6 邮箱地址:740109501@qq.com
2. 报价响应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报价响应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 异议提出的时限
5.1 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提出;
5.2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3 对采购活动不符合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6. 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响应人。
6.2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3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 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5 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响应人的商业秘密。
7.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九、监督与投诉
1. 投诉单位: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监审部
2. 联系电话:0753-2292220
3. 电子邮箱:740109501@qq.com
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