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6月10日)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为4.18g/100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3.5g/100mL,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4.5g/100mL,检测值小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米醋”、 “黄豆酱油”(酿造酱油)的预包装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2021年2月5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7万元。
梳理发现,2020年9月14日,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黄豆酱油标签不合格的处置情况》,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黄豆酱油(酿造酱油)”于2020年6月18日被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性抽检中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项为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
据了解,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加工销售酱油、食醋、苹果醋、饮料、香油、酱、酱菜、调味料、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