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7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合肥市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5类食品3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
安徽新模范商业有限公司海恒店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味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能够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王裕娴 郑兆琪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