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灵川11月27日讯(通讯员 韦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引领带动脱贫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今年来,灵川县以绩效为导向,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切实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初全县下发的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调度,每季度收集定期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信息,不定期督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帮助脱贫户联系对接,指导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协调落实对接各方应享受的扶持政策,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带动率,确保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基地(园)在脱贫村带动全村2014-2020年脱贫户(含监测对象)30%以上劳动力,每个脱贫村至少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有效运转,带动农户发展产业。
加强政策激励。为严格落实绩效考评指标要求,该县印发了《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灵川县粮食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灵政办〔2023〕45号),把带动脱贫户作为享受项目、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实施补助政策,对发展产业、带动脱贫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把带动关系紧密程度、带动效果大小作为安排项目、资金数量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的积极性。
加强联系对接。以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为指导,通过多种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户详细解读产业发展政策,认真筛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参与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实力、有市场、有信誉、有担当,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双方对接,推进经营主体吸纳劳务带动一批、土地流转带动一批、产品收购带动一批。
加强业务培训。以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为目标,分类开展培训。引导农民合作社成立行业组织或协会,有效地解决了会员产、供、销、技术服务等一系列难题,围绕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通过精心组织、畅通渠道、创新宣传等系列举措,宣传利用好“桂惠贷”、新型经营主体农担信贷“建档立卡”优惠政策,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乡村行”等活动,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融资需求,参加政银企活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注重对脱贫户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