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稻谷生产者种植合理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减少地下水灌溉水稻面积,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时综合考虑各地水稻合法种植面积、地下水灌溉水稻和地表水灌溉水稻面积,确定各县(市、区)和农垦总局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并砍块下达。
补贴标准确定后,要将资金补贴明细在村屯、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为切实保障稻谷生产者种植合理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减少地下水灌溉水稻面积,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时综合考虑各地水稻合法种植面积、地下水灌溉水稻和地表水灌溉水稻面积,确定各县(市、区)和农垦总局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并砍块下达。
补贴标准确定后,要将资金补贴明细在村屯、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