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分期支付方式收购镇江市恒康调味品厂与生产、销售食醋相关的资产及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市恒康调味品厂先向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注入其持有的与生产、销售食醋相关的资产、业务及人员;再由公司受让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最终完成本次交易标的的收购。
镇江市恒康调味品厂主营业务为食醋的生产、销售,拥有品牌“金山寺”、“恒康”,主要销售市场为江苏、浙江、上海、湖北、安徽、江西、新疆等。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39.97万元,利润总额110.34万元,净利润74.82万元;2019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2065.03万元,利润总额80.02万元,净利润54.36万元。
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醋的生产、销售,拥有品牌“镇恒”、“恒太”,主要销售市场为江苏、湖北。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6.25万元, 利润总额4.95万元,净利润3.92万元;2019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180.72万元,利润总额5.47万元,净利润4.6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所涉及的交易方式、交易金额等具体事宜将在公司完成对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后,由各方进一步磋商,并经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签订正式的收购协议确定。
公司表示,交易标的位于我国华东地区,其主要业务为生产与销售食醋,具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华东地区经济发达,是公司的重要战略市场,收购交易标的有利于公司调味品业务发展、助力公司全国战略布局。